凭据《云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治理暂行步伐》(云国资产权〔2018〕147号)和《k8凯发天生赢家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治理暂行步伐的通知》(云k8凯发天生赢家资财发〔2018〕454号)等有关划定,现对大为制氨实施债转股行为所涉资产评估备案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经济行为批准情况:经集团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20次临时集会同意。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法:集团通过询价方法确定。
三、评估机构和评估师资质:评估机构为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为11020052;评估师于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为53000058;评估师许津铭,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为53190036。
四、评估程序履行情况: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2.签订资产评估委托条约;3.体例评预计划;4.现场视察;5.收集评估资料;6.评定估算;7.体例和提交评估报告。
五、评估报告摘要:见附件1。
六、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见附件2。
七、评估结果: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81,448.31万元(大写:负捌亿壹仟肆佰肆拾捌万叁仟壹佰元正),评估增值62,628.10万元,增值率43.47%。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溢价对评估结论爆发的影响,也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评估资料查阅方法:需要查阅相关资料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同意后可查阅。
九、公示反响意见收集及处理方法:有意见和建议的,应该在公示期或公示期满后5个事情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集团资产财务治理部统一收集和处理。
十、公示期: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3日。
十一、联系人:彭�;�,联系电话:0871-65716269,邮箱:ynccpgba@163.com